博乐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减轻群众诉累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9-04 19:37:08  作者:文俊

新疆平安网讯通讯员 文俊)8月27日上午,一起纠纷案件的原告王某、被告李某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审判办公室签署了调解协议,二人的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解决。该案从立案到调解、再到制作完成民事调解书,全程仅用2个小时。

2018年4月至9月,王某向李某出售滴灌带、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李某在收货单据上签字确认。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讨拖欠的货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支付货款83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博乐市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第一时间将案件分到该院诉调对接审判团队。诉调对接审判团队法官立即通知李某到法院。法官耐心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并且对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从事实与法律角度进行了深刻分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现场制作民事调解书,李某向王某给付货款75000元。

今年以来,博乐市法院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等工作,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律关系较简单的案件,选择适用诉中调解、小额速裁等程序,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