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晖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欧阳翼雯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卓娅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黄欢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骆玲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杜娟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巴音其其克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沙仁娜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莫俊华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卓娅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骆玲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