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公益诉讼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利器
来源:博州党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 2020-05-07 16:54:49  作者:赵震东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记者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全州检察机关初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4件,层报批准立案98件,其中提起诉讼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2份,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47件、国有土地流转8件、食品药品安全18、国有财产保护13件及等外领域6件。

2019年,温泉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走访行政机关过程中发现,温泉县国土资源局(现温泉县自然资源局)与陶某、何某(夫妻关系),在2013年2月5日,签订3108.3亩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陶某、何某违反约定不按期缴纳土地租赁金,2015年2月26日,温泉县国土资源局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但陶某(去世)、何某仍对该土地种植经营或对外发包,并收取租赁金,温泉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催要,何某拒不缴纳欠款。

了解情况后,州检察院指派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与温泉县检察院干警,到温泉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协调会,并通过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提起民事诉讼非行政公益诉讼。针对此案,温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于当年12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33.9万元(含国有土地租赁费1083320元,违约金255716.64元),收回国有土地3108.3亩。

“此案是温泉县检察院办理的全疆首例以检察公益诉讼为依托,通过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从而有力保护国家利益的公益诉讼和民事监督相结合案件。此案的办理,为今后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途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了有益尝试,积累了经验。”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厉海明说。

据了解,近年来,全州检察机关突出办理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药安全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阿拉山口市检察院办理了全州首例“生态磋商案件”,恢复种植草地8160平方米。州检察机关对涉及“舌尖、家门口安全”公益线索25件进行了初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取缔4家无照经营豆腐坊,规范450余家网络餐饮商铺的经营行为,督促职能部门对358户零售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

“为推进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我们不断完善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并通过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和衔接,将公益检察一家任务变成以公益为主体、各部门共同发力的目标,增强检察监督合力。今年,我们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将积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战等,并主动做好法律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意识。”厉海明说。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