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湖公共法律服务实用走心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08-09 13:41:56  作者:潘从武 刘睿

85平方米、芦花小区、月租1000元……今年7月2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居民李德军在“小度”上输入上述内容,不到2分钟,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自动生成并打印出来。“小度”全名为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具有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业务办理等多项功能,自去年12月入驻博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来,24小时服务“不打烊”。

2019年以来,博湖县司法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打造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窗口化”服务平台,将精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家门口,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在身边。

走进博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三层小楼,功能区划分清晰:法律咨询、解决纠纷在一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坐班接待、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上二楼,驻点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服务;三楼是服务大厅,设置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行政复议等10个窗口,“对号入座”即可办理。通过打造法律服务综合体,中心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解、“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杨贤勇没想到,他和工友跑了一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拖欠4年的工资便有了着落。

2016年至2017年,杨贤勇等人在博湖县某公司打工,工资共计近2万元,但公司一直拖着不付。今年1月27日,杨贤勇等人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法律援助”窗口指派博湖镇法律服务所承办此案。该所主任庞凤新多次约谈某公司负责人,向该公司负责人“科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其算“诚信账”,并依法为杨贤勇等人又主张了误工费等费用1万元。某公司承诺分两次付清。5月底,杨贤勇等人拿到了第一笔1.4万元。

这是今年以来该中心办理的第27起法律援助案件。

本布图镇芒南查干村一组村民刘某与妻子景某因琐事争吵,情急之下动了手,妻子提出离婚。调解“一条龙”服务随即上线,从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到夫妻相处、家庭和睦之道,刘某心服口服,向妻子认错道歉,景某也决定再给丈夫一次机会。

博湖县探索建立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综合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信访、法院、公安等职能部门从末端管理向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转变;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3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又在各便民警务站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通过法律专业工作者“坐诊”与“巡诊”、12348热线和微信“点单”,共同为解决矛盾纠纷“把脉”。

除了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定分止争服务,博湖县还全面推动“定制合同”进村。

再格森诺尔村是当地有名的“菜篮子”,蔬菜种植面积达3000多亩,家家户户以此为生。蔬菜一茬接一茬,买卖一单又一单,但各种纠纷也随之而来。

育苗大户王博勤就被“坑”过。今年3月,沙湾县一个买家给他打电话预订6500盘辣椒苗,双方口头约定育苗费5万余元。5月初,苗育好了,买家却没了影。眼看要错过农时,王博勤只好低价处理辣椒苗,亏了近2万元。

村民麦某则尝到了签合同的“甜头”。因为将出苗率、根长、株高等具体指标写进合同,后来面对卖家提供的“问题”黑枸杞苗时,他有理有据、成功维权。

今年初,博湖县司法局根据辖区农村经济特点和村民需求,“量身定制”一批合同:育苗合同细化验收标准,供货合同明确运输方式,采摘合同中光采摘费就有时薪、日薪等4种结算方式……每种合同都约定了合同期限、履约内容、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这些合同模板被分发至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村民可随时取用,方便又省心。

“定制服务”还应用于更广泛的领域。博湖县司法局在各村、社区推进法治广场建设,举办“法治进乡村”主题晚会、评选“法治家庭”、开展“国旗下的普法”等活动,传播法治文化、构建法治良序,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李晓晓